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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思考
三、新形势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一是依法按章办事的原则。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贯彻《党章》精神,并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制度,靠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办法、执法巡视办法、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行案件评查等。要处理好监督执法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关系,监督执法而不越俎代庖。二是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的原则。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是对事与对人相结合的监督。特别是对干警个人的具体监督,是党委政法委监督与人大监督的重要区别,这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要在监督事中监督人,在发现问题中查究人,以提高政法干警素质,促进文明执法,依法办案。三是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党委政法委作为党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执法监督是广泛的、全面的。对树立宪法意志,秉公执法上,也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上,既要立足提高司法水平,又要关注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既要监督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又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个案协调督办。做到全面指导与个案监督相结合。四是监督与支持、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离开党委的领导与支持,单靠司法机关自身,是难以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司法机关不能包打天下,法律也有穷尽时。要通过监督,帮助、指导、支持,使政法部门排除阻力和干扰,依法公正地行使职权。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帮助政法部门克服和解决执法办案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制度上、措施上给予政法部门及时有力的支持。
四、新形势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途径
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程序、方式、手段和措施等,使之具体化。如对督办案件要制定严格的办理、反馈时限,对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制定具体的标准和程序;在监督方式上,除了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和巡视、个案督办、召开协调会外,还可适时组织政法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巡回现场办公,或设立公检法“三长”联合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在党委政法委协管干部中,对政法干部考核任用,应充分征求执法监督机构对干警执法情况的意见,把政法干警能否严格执法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人大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合力,使外部监督与政法部门内部监督互动。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始终不渝地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活动等,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要紧盯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的问题。对黑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对严重暴力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治。及时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针对“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展开执法监督,让执法干警树立起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的理念,在执法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三是要立足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率。要通过制订规划和有效推动,使政法机关全面运用信息支持手段,运用互联网和内部局域网,开展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把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在信息化的基础上。政法委机关也应通过建立网站,为拓展和延伸监督触角,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搭建平台。四是要立足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针对可能产生涉法涉诉和“案结事未了”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监督和督促公检法机关密切协作,在配合协作中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防止因认识不统一在执法环节上产生不必要的涉诉访。要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从中总结和发现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方式,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案件,从监督司法机关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上减少因执法不公产生涉法涉诉案件。五是要注重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实践证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执法监督队伍,是做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根本保障。因此,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监督水平。要探索专兼结合的监督队伍建设新模式,在党委政法委的组织牵头下,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执法巡视。探索和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颁发聘书,在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中聘任义务监督员,让党委政法委监督工作有“千里眼,顺风耳”。(下)(作者系中共定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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